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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4/3/28 16:31:05 阅读:801次
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 龙区经会秘字[2014]第1号
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关于
申报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于
一、申报成果时限和范围
申报成果的时限为
二、成果类别和奖项设置
(一)成果分类
1、优秀科研成果奖包括:①专著类。②编著、译著类(包括工具书、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等)。③论文类。④调研报告类(包括课题研究、实验报告、咨询方案、对策性研究等已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应用性研究成果)。
2、优秀新闻作品奖包括:报导经济学术活动及采访经济学专家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录音等优秀作品。
(二)奖项设置
1、设奖等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佳作奖。此外,视成果情况,评定特等奖、荣誉奖、特别学术贡献奖。
2、设奖原则。此次评奖按申报成果比例设奖。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25%;三等奖占30%;佳作奖占15%;获奖面占参评总数的90%。获奖者颁发省区域经济学会获奖证书。
3、青年奖。青年奖是指在本次评奖时限内,出版、发表成果时,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青年作者独立或多位青年作者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青年奖与其他奖项不可重复申报。申报青年奖者在申报成果时,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青年奖与其他奖项,采取同一标准和评选方法。
三、申报资格和方法
(一)申报资格
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会员和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工作有关人员,每人只限申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份(可在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学会门户网站http://www.hljqyjj.com下载)、参评成果原件一份、相关的佐证材料原件一份(初评验证后可退回)、参评成果和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其中一份署名,一份复印时做匿名处理)。请各位申报者将上述材料直接报送学会秘书处。哈尔滨市以外地区参评人员可把评奖成果和申报表邮寄给学会办公室,评奖结束后寄还给本人(附20元邮资)。
2、申报费用:每项参评成果缴纳申报费200元,未缴纳申报费的成果不予受理。
四、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奖步骤:
1.
2.20114年6月1日——
3.
4.
(二)组织领导:评奖工作由省区域经济学会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省区域经济学会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组成人员:区域经济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学会专家委员会成员。
(三)联系方式:申报材料从2014年4月1至5月30日(每周二和周四下午1点至4点),由省区域经济学会秘书处(黑龙江东方学院第二教学楼320室)联系人受理。
电子版优秀成果申报表可报送学会评奖专用邮箱:qyjjpj@163.com
省区域经济学会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黑龙江东方学院经贸学部(邮编:150080)
联系人: 孙永 13936345351 曹张龙 15124587503
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
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
申 报 表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盖章)
成果名称
成果类别
自报等级
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
年 月 日
注:一式两份,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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